GB/T 2978—2008(2008-06-04发布 2008-12-01实施)代替GB/T 2978—1997
前 言
本标准与《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标准手册-2007(ETRTO-2007)》(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2978—1997《轿车轮胎系列》。
本标准与前版标准GB/T 2978—1997的主要差异如下:
——将GB/T 2978—1997中的“速度级别”均改为“速度符号”(1997版的第3章、第4章、第5章;本版的第4章、第5章、表1~表19及附录B);
——“标准轮辋”改为“测量轮辋”(1997版的表2~表9;本版的表1~表15);
——本标准增加了轿车子午线轮胎40、35、30、25系列和T型临时使用的备用轿车轮胎(本版的表9~表13);
——本标准增加了增强型轿车子午线轮胎负荷气压表(本版的表17);
——本标准调整了各系列增强型轮胎的基本气压(1997版的表2~表9;本版的表1~表14);
——本标准增加了轿车子午线轮胎增强型及“ZR”识别标识的规定(本版的第4章);
——本标准增加了轿车子午线轮胎的最高使用气压的要求(本版的5.6);
——本标准增加了对轿车子午线轮胎气门嘴使用的推荐性要求(本版的第6章);
——本标准增加了行驶速度超过160km/h的轮胎,在最大负荷下不同速度与基本气压对应关系的规定(见表18);
——本标准增加了行驶速度超过210 km/h的轮胎负荷变化的规定(本版的表19);
——本标准调整了轿车轮胎的断面宽度和外直径偏差要求(1997版的表2;本版的表1)。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上海米其林回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赛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馄、迟雯、董毛华、伊善会、陈国华、徐丽红、陆奕、肖嵩、王正荣、赵冬梅、刘燕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978—1982,GB/T 2978—1989,GB/T 2978—1997。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Size designation, dimensions, inflation pressure and
load capacity for passenger car ty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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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轮胎用术语和定义、轮胎规格的表示方法、轮胎规格对应的尺寸、气压与负荷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轿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GB/T 6326—2005,ISO 4223-1:2002,NEQ)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轮胎规格的表示方法

轿车轮胎是用轮胎规格标志、使用说明进行定义和表述的。
增强型轮胎应增加负荷识别标志“EXTRALOAD(或XL)”或“REINFORCED(或REINF)”。
T型临时使用的备用轮胎应增加规格附加标志“T”,例如:T135/90D16。
最高速度超过240km/h的轮胎,结构类型代号可用“ZR”代替“R”。

5 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5.1 轿车轮胎的规格、负荷指数(或层级)及其对应的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测量轮辋、新胎尺寸、最大使用尺寸、静负荷半径、滚动半径、允许使用轮辋应符合表1~表15的规定。
5.2 行驶速度160krn/h或以下时,标准型和增强型轿车子午线轮胎在不同充气压力下的负荷能力对应关系应分别符合表16和表17的规定。
5.4 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5 速度符号与最高速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6 本标准提及的气压均指轮胎在常温冷态下的充气压力,不包括行驶过程由于温度上升而导致增加的气压;任何情况下,为安全起见轿车轮胎实际使用的最高充气气压不应大于350kPa。
6 气门嘴
气门嘴型号宜符合表20的规定,若使用其他型号的气门嘴,使用方应与制造方协商。








































































